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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如何利用数据分析处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一、案情简介

某钢模板出租站(以下简称“出租站”)与某施工单位项目部(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因钢模板租赁发生纠纷,出租站主张解除租赁物品合同,支付租金、修理费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未退还租赁物价款,支付违约金。施工单位抗辩双方之间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出租站的诉请超过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均以施工单位败诉告终。以案例复盘的形式,对该案进行分析。在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把案件放在更大的背景下,以租赁合同纠纷案例作为数据分析的来源,将案代理思路与法官裁判思路进行比对分析。

二、案例检索分析

检索租赁合同纠纷47份判决,截止时间为2018年,将47份判决逐字逐句进行编码,主要分为:①原告起诉 被告抗辩 争议焦点 查明事实 法官投射 结果镜像 法律镜子 上诉等一级编码,共计2010个节点。

三、建立权利请求基础、抗辩和裁判归入模型

  • 权利请求基础模型

  • 抗辩模型

  • 裁判归入模型

四、检索比对分析

利用Nvivo软件对编码进行聚类分析,各个编码节点数据的相关性,和本案的判决结果做对比分析:
节点 A节点 B
Pearson 
相关系数
法律镜子\解除合同条件

法律镜子\解除合同条件\不能实现合同目

0.999531

原告起诉

原告起诉\诉请事实

0.981065

法官投射\原告诉请评价

法官投射

0.976184

法律镜子\约定解除

法律镜子\约定解除\协商解除

0.975767

原告起诉\诉请事实

查明事实

0.967139

原告起诉

查明事实\履行事实

0.962682

原告起诉\诉请事实

查明事实\履行事实

0.961622

查明事实\履行事实

查明事实

0.960997

法官投射\原告诉请评价
投射\原告诉请评价\不予支持
0.957498
原告起诉
明事实
0.95689
查明事实\合同事实
查明事实
0.949956
法律镜子\合同生效
律镜子\成立生效
0.945509
法官投射
法官投射\原告诉请评价\不予支持
0.939265
法律镜子\合同生效
律镜子\表见代理
0.938889
法律镜子\合同终止后义务
律镜子\表见代理
0.932793
法律镜子\诚实信用
法律镜子\撤销后果
0.929459
法律镜子\逾期不支付
律镜子\妥善保管
0.924896
法律镜子\妥善保管
法律镜子\不定期租赁
0.924355
法律镜子\租赁合同性质
法律镜子\妥善保管
0.924355
法律镜子\支付租金
律镜子\妥善保管
0.924193

法律镜子\解除合同条件\期限届满前

法律镜子\表见代理
0.923124


1. 法律镜子,在解除合同适用法律时,基本上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主,也就是原《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关联度达到99.95%。本案法官引用的法律有原《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三十六条。适用原《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判决解除双方的合同。

节点 A节点 BPearson 相关系数
法律镜子\解除合同条件

法律镜子\解除合同条件\不能实现合同目

0.999531

2. 原告起诉,原告在诉讼请求中的事实,与法院查明认定的事实关联度达到96.71%。通过比对本案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本案查明的事实部分,发现原告起诉的事实①②和查明事实I II关联度非常高。

节点 A节点 B

Pearson 相关系数

原告起诉\诉请事实

查明事实

0.967139
起诉事实查明事实

①原告与被告所属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部)签订一份租赁物品合同书。

I租赁站与项目部(施工单位)签订一份租赁物品合同书。

②项目部陆续将租赁物退还原告,尚有部分租赁物仍在使用中。

II项目部尚有部分租赁物未退还租赁站。


III另查明,项目部系施工单位下属临时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IV又查,项目部将部分劳务施工发包给案外人。

3. 法官投射(理由部分),对于原告诉请评价,关联度达到97.61%。对比本案原告的诉讼请和法院的投射及裁判主文,几乎达到100%。

节点 A

节点 B

Pearson 相关系数

法官投射\原告诉请评价

法官投射

0.976184


原告诉请法官投射裁判主文

①要求解除租赁物品合同。

I,被告拖欠原告租金等行为,已造成合同目的无法继续实现,故原告要求解除合同、支付租金、修理费、违约金的诉讼请求,理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物品合同。

②2.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租金155390.52元,修理费7834.08元。

II,已退还的租赁物应在退还当日结清租金,租赁物有损坏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修理费。

二、被告给付原告租金155390.52元,修理费7834.08元。

3.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支付未退还租赁物价款54461.6元。

III,租赁物不能退还的应按合同约定的价值折价赔偿,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未退还租赁物损失的诉讼请求,因租赁物已不能退还,且合同对租赁物的价值及丢失赔偿作了约定,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理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

三、被告赔偿原告未退还租赁物价款54461.6元。

4.要求被告自2010年8月1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原告违约金至租金全部付清之日。

IV,被告拖欠原告租金的行为系违约,应自最后一次退还租赁物之次日起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过高,应调整为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为宜。

四、被告给付原告自2010年10月5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的逾期给付租金25319.86元的违约金至本案执行清结之日。

五、总 结

本案从事后复盘角度去看,通过大背景的数据分析和本案的数据比对,发现:
  1. 律师代理案件要对类型案件做深入研究,尤其是在适用法律方面,加强对于类案的法律适用做重点研究,再去比对案件的请求权基础是否一致。
  2. 对于诉请所依据的事实,要结合法律适用,将事实抽象,与大前提涵射对应。
  3. 重视数据分析的作用,凭借经验往往会挂一漏万。
  4. 本案唯一瑕疵就是对于表见代理的论述不足,显然美中不足。


律|师|简|介 杨志磊 律师 北京道可特(天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合伙人教育背景:西北大学 法学专业

专业领域:知识管理、民商事、企业治理

执业工作经历:

杨志磊律师2011年7月毕业于西北大学法学专业,自2013年开始执业,专注于法律竞争情报、工业数据产权治理及个人破产制度研究,利用“法律竞争情报分析管理方法”,为企业提供竞争性法律服务,包括知识产权情报分析、交易对手情报分析、制定竞争性诉讼策略。在执行领域,为客户提供执行情报、包括财产线索分析、执行策略合规分析及执转破衔接。多次在南开大学商学院、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开展竞争情报及知识管理主题讲座。

社会职务: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道退役军人协会监事天津市滨海新区慧德公益协会监事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沽街商会监事中国科技情报学会竞争情报分会会员天津中文信息学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监事会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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